学术不端

 


 

 

 

 编辑部有权在任何阶段撤销涉嫌学术不端文章。

 

 未刊稿件:投稿不得同时投往其他刊物,如发现有一稿多投:

1)该稿件直接按退稿处理,并在退稿信中说明学术不端行为;

2)退稿信将一并发送给论文的通信作者;

3)从发退稿信之日起,一年内不刊登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稿件。

 

 已刊稿件:严禁一稿两发,一经发现:

1)在《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期刊和网站刊登公开撤稿声明;

2)通知文章的所有作者学术不端行为;

3)通知相关文献数据收录机构撤销该论文电子版;

4) 从期刊刊登公开撤稿声明之日起,两年内不刊登含该第一作者的任何稿件。

 

 处理流程:正式邮件通知稿件第一作者的疑似学术不端行为,并给予一周的申诉期。申诉需提供书面申诉书,否则,将按学术不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