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遵循公认的出版伦理规范。本刊编辑、作者和评审专家应该履行如下出版伦理。
编者的出版伦理
1.编者应该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剽窃。借助于查重软件——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检测系统,编者应该确保每一篇稿件具有原创性。一篇稿件,只有当它通过软件查重关之后,才会由编者送给2个评审专家进行双盲审查。
2.编者不应该与稿件的任何一个作者、或与稿件相关联的公司或机构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
3.无论何时,编者接收和评价稿件只考虑其学术水平,而不能与作者的性别、种族、宗教、国籍等方面联系。只能根据2个评审专家的意见,编者才能决定接收、拒绝或要求作者修改完善一篇稿件。
4.除了稿件的通信作者、评审专家和出版者,编者不得与任何人分享一篇尚处于审稿阶段的稿件的内容信息。
作者的出版伦理
1.作者应该确保稿件内容具有创新性,稿件的写作遵循本刊的投稿指南。
2.作者不应该一篇稿件同时投往多个刊物。作者还应该保证稿件没有在别处正在进行专家评审,或该稿件已经用其他语言全部或部分发表了。
3.作者应该表明其研究中所用到的所有数据资源并且引用与该研究有关的文献,但是不应该引用尚未发表的稿件或资料。
4.稿件作者的署名只应该限定在所有对论文研究工作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员。
审者的出版伦理
1.出于竞争、合作或其他关系,审者与稿件的任何一个作者、或与稿件相关联的公司或机构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审者应该回避审查此类稿件。
2.审者应该确保审查过程的客观、公正、保密,用有支撑的论证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3.审者应该确保作者已经表明了其研究中所用到的所有数据资源并且引用了与该研究有关的文献。如有可能,审者应该指出还有哪些相关工作没被引用。如果审者发现稿件剽窃,应该立即告诉编者。
4.当审者感觉到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稿件的审查工作,他/她应该将这个信息告知编者,以便编者将稿件送给其他评审专家审查。
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
年第卷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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